1、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入驻申请表;
2、营业执照复印件;
3、《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》或第贰类电信增值业务中“在线数据处理业务许可证”复印件;
4、提供自主电商平台网址及网页截图;
5、按照《新点电商API对接方案》完成接口开发工作,并参照模板格式提交测试合格的《电商自测报告》;
6、提供河北省各设区市(含定州、辛集市)等13个地区售后服务网点信息,包括联系人、联系电话、地址等;
7、提供本企业在“信用中国”、“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”、中国政府采购网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管理系统”、“中国人民银行征信记录(企业)”等四种查询渠道的查询结果证明(查询截止日不得早于提交资料日期前10天);
8、《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供应商承诺书》。